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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绛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协第十三届绛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3月2日政协第十三届绛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绛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白海珠副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三届绛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并对政协常务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会议认为,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特点鲜明、实事求是,对今年工作的安排重点突出、切实可行,体现了求真务实、创新进取的精神,要求政协常务委员会认真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