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上一版     本期共8版(1-2-3-4-5-6-7-8)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8项重点工作中第二点就谈到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足见其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性。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首先要提高国企竞争力。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国企效率问题一直是重中之重。要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完善国企国资改革方案,围绕管资本为主加快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就要给民企“安全感”,依法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有恒产者有恒心”,落实保护产权政策对改变民营企业家预期有非常大的调整作用,是本次会议精神很大的亮点。此外,实质性的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改革,投资领域特别是第三产业投资领域进一步开放,改变金融资源过度偏向性投放等做法,都将提振民营企业信心。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就要给各类市场主体“公平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就是要把原来在试点地区实行的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推广、深度推进。要以全面实施负面清单制度为突破口,约束政府的权力,在目前“放管服”的基础上继续深化,让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回归。同时要破除歧视性限制和各种隐性障碍,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彻底拆除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弹簧门”“玻璃门”。

绛县经济信息中心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