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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9年全县货运源头单位予以公示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绛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治超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做好全县货运源头非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强化源头企业监管,创造安全、和谐的道路运输环境,结合我县治超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全县货运源头单位 (30家)予以公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源头治超监管职责,切实抓好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绛县2019年货运源头单位明细表

注:1、运管所对公示货运源头单位通过进驻、巡查等方式实施货运源头治超的监督管理,加强货车出厂装载情况检查,制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上路行驶;

2、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煤、铁、石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可以派驻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3、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能源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在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并公示本部门的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