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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对《运城市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本报讯 9月4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晓带领县人大部分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对《运城市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文魁、李彩霞一同检查,政府副县长马辉参加活动。

涑水河是一条季节性河流,绛县境内全长40.5千米,流域面积428.2平方千米,流经陈村、古绛、冷口、横水4个乡镇34个村庄。

孙晓一行先后到涑水源头莲花池、陈村镇红卫村造林工程现场、生活污水处理中心、山西维之王食品有限公司等地,看现场、听汇报,对涑水河源头保护工作、水源地造林封育工程、县污水处理厂、维之王污水处理以及涑水河治理工程进行了指导检查。

座谈会上,马辉就我县贯彻落实《运城市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情况做汇报。

自涑水河绛县段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启动以来,我县在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立足职能,积极作为,强化保障措施,搞好宣传培训,确保了工作顺利推进;建立制度体系,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河长制;狠抓污水处理,严格排污监测,保障水环境安全;实施生态修复,保护林地资源,打造流域绿色屏障;整治农业污染,推广新型技术,推进农村污染防治,全面打响了涑水河流域保卫战。各位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纷纷发言,提出不少意见和建议。

孙晓对我县贯彻落实《运城市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条例》的施行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县“走进新时代、建设两乡五区”的战略举措,标志着运城的“母亲河”涑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从此有了法的保障。

政府各有关职能单位要进一步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认真学习,深刻理解;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等平台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宣传,真正让《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以坚定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的工作举措全力推进我县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各位人大代表要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进行专题调研的同时要突出重点,依法维护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全力促进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争取让涑水河早日恢复原貌,造福沿线群众。

座谈会由郭文魁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