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上一版 下一版»本期共8版(1-2-3-4-5-6-7-8)
我县举行2019年“煤改电”产品展示推介会

本报讯 9月23日,我县举行2019年“煤改电”产品展示推介会,来自全国各地的60余家商家参加推介会,政府副县长毕冠军参加活动并讲话。

毕冠军要求,相关部门和乡镇(社区)要加大“煤改电”工程的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国家的补贴政策,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加快入户安装作业,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让群众温暖过冬;参展企业保证产品质量,一定要给群众讲清楚各种供暖产品的性能、用电量及使用方法等,确保群众经济上能接受,采暖季室内温度满意;希望各经销商要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做好培训和售后服务,确保群众安全使用,售后无忧。

据悉,截至2019年10月31日前,全县计划完成“煤改电”1950户。原则上推荐使用空气源热泵和空气源热风机等能效比高、耗电量低的电采暖设备,不推荐使用电锅炉等能效比低、耗电量高的电采暖设备。我县冬季清洁取暖政府补贴按如下补助标准执行:城区及县城“煤改电”和平原地区农村“煤改电”项目,县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500元/户。对“煤改电”供热改造的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执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2018—2019年采暖季“煤改电”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18〕711号),实行多种计价方式,由用户自主选择经济的计费方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推荐“煤改电”的居民家庭采用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的方式,采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不执行阶梯电价,采暖季(四个月)累计用电量10400千瓦时以内(月用电量在2600千瓦时以内),用电价格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2元/千瓦时执行。

补贴申请条件和流程为,各申请用户必须是在我县范围内,居民独家小院2019年安装电采暖设备进行冬季采暖的,已享受过政府清洁取暖补贴(电采暖、天然气、生物质清洁取暖炉)的不得申报,不能享受“煤改电”补贴和电价政策,单元楼不能享受“煤改电”补贴和电价政策;所安装电采暖设备必须是在2019年绛县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产品推广目录中的电采暖设备;安装完成后到所在辖区的乡镇或社区领取补助资金申请表;报送申请表的同时提交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绛县农商银行卡复印件(信用社卡);所安装电采暖设备的合格证、绛县授权经销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复印件;资料准备完成后到申请表中所需盖章单位签字盖章,并交回所在辖区的乡镇和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