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办和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在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部分中,明确提到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松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限制。
根据城乡建设统计年鉴的数据,全国662个城市中,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有643个,几乎囊括了所有的三四线城市及中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在300万到500万的城市有10个,在500万以上的城市有9个。可以看出,有将近98%的城市,直接受益于户籍政策的调整。
这一政策变化,是近年区域政策调整的具体体现。以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为代表的旧式区域发展战略,本质上是利用行政力量作为经济指挥棒,践行区域均衡主义。但一味追求均衡,并没有让区域间的发展差距明显缩小。而且维护区域均衡发展的两个关键手段——基于转移支付的财政安排和倾斜于落后地区的优惠政策,还带来了激励机制扭曲和资源错配的问题。
人口和劳动力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它的流动是新区域战略的重点。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指出要全面放开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大城市落户限制。这次更是在更高层面联合发文,要求全面取消这一人口规模城市的落户限制。
我们通常所说的城镇化率,是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指的是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但中国有大量工作和生活在省市,但户口在农村的人群。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年末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9.5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3.37%,两者相差了16.21%,乘以当年的总人口13.95亿,意味着有2.26亿人常住在城市,但没有城市户口。
毫无疑问落户标准的放松,将加快户籍人口城镇化进程。相比于生活在城市里的农村户口人群,城市户籍人口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公共服务,比如教育、医疗和养老等。笔者预计将有千万数量级的人会选择落户城市,尤其是那些已经长期生活在城市,但因原先户籍制度限制而无法落户的人群。相应也会带来置业需求,人口集聚后对服务业的需求也会增加,这有助于规模经济效益的发挥。
在落户条件放松的同时,这些人户分离的人口选择落户城市的意愿,对于实现政策目标而言非常重要,值得高度关注。
笔者认为,有两个关键点:一是在城市里的就业机会。中国人的租房理念并不强,层级越低的城市越明显,选择在城市落户并定居,通常意味着需要购置房产,日常的各类生活成本和农村相比也更高。能否有一份合适的工作,并且对未来收入有稳定的预期,是大多数人需要考虑的因素。二是基本公共服务能够真正实现均等化,落户城市后能够和原先的城市居民,享受到同等的教育、医疗和养老等服务。
因此,为了让落户标准放松起到更显著的效果,可能还需要配套的政策调整。一是继续落实“房住不炒”政策,稳定对房价的预期,缓解置业和房屋租赁方面的压力。二是稳定就业、创造就业机会,比如加强产业向中西部和低线城市的转移、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等。三是逐步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让新落户城市的人口更有归属感。
(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