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晓,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文魁,李晓燕、樊彦龙、李彩霞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红周参加会议,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现建明,县人民法院院长张高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浩列席会议。郭文魁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晓代表县人大主任会议提出关于李红周同志任职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巩建明同志作关于兰伟等同志任免职的提请报告;李红周、兰伟分别向会议作拟任供职报告;会议听取了补选县十六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和暂停代表职务等相关事项。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对李红周和兰伟同志的任命。会议以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李红周同志任绛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的决定(草案);关于补选县十六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草案)和暂停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会上,李红周、兰伟接过任命书后,面对宪法,庄严宣誓。
关于人事任免事项,孙晓希望李红周同志尽快熟悉新环境、进入新角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岗位权力,凝聚合力,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努力建设成为团结协调、科学决策、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战斗集体,为加快推进两乡五区建设做贡献。
关于暂停代表职务的相关事项,孙晓强调,人大代表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维护人大代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和形象,要对得起人民群众的信任和“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希望各级人大代表要加强学习、提升素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活动,向人民群众宜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宪法法律,宣传依法治国理念,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