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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我县新冠病毒疫情情况进行督导

本报讯 2月4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科科长郑迎宾和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队长冯学荣一行6人,在县人民医院院长樊柳龙,卫生监督所所长荆晨剑陪同下,督导检查县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

督导检查中,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县人民医院提出了三条监督意见:一是保证医疗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医疗污水严格消毒,结果达标方可排放。二是每天进行2次余氯检测,根据消毒接触时间,余氯量应>6.5mg/l或10mg/l,大肠菌群数<100个/l,并有完整记录。三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垃圾要与日常医疗垃圾分开,并且要有明显标识。

冯学荣要求,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联防联控,打赢这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

院长樊柳龙表示对提出的意见要立即落实到位,做到严格要求、规范管理,立即整改、立即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