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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公 告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晋农办经发〔2019〕183号)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运政办〔2019〕29号)、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运农发〔2019〕115号)精神,为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现将绛县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实施范围及面积:项目覆盖全县10个乡镇,允许跨乡镇服务,实施面积约20万亩。

2、实施时间:2020年3月开始至2020年夏收结束。

3、服务环节和内容:小麦的飞防(灭虫、杀菌、增产三合一)1次;小麦的收获+运输等环节。

三、资金来源及补助对象、标准、方式:

1、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全部财政统筹资金。

2、补助对象:全县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小麦种植农户。

3、补助标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资金不超过100元(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具体为:小麦飞防,市场价格 15元,国家补助4.5元;小麦收获+运输,市场价格60元,国家补助18元。平均每亩补助22.5元。

4、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托管环节实施完毕,县托管服务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合同和实际作业量进行核实后,按照服务合同和实际作业量把补助资金兑付给服务组织,服务组织在收取服务对象(农户)的服务费时,要减去补助给农户的补助金额(服务组织收取的服务费=市场价格-国家对农户的补助金额)。服务组织必须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服务合同是兑付补助资金的重要凭据。

四、项目预期绩效:

项目实施后,形成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促进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

特此公告

绛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