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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绛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摘 要)
县政协副主席 白海珠
(2020年4月21日)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绛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提案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在过去的一年里,县政协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焦点、热点问题,积极以提案的形式建言献策。

(一)基本情况。一年来,共收到提案134件,经审查立案129件,立案率96%,作为意见处理的5件,占提案总数的4%。在立案的提案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63件,占49%;社会民生保障方面提案27件,占21%;交通方面提案14件,占11%;文化旅游建设方面提案12件,占9%;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4件,占3%;其它提案9件,占7%。截止2019年底,立案的129件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达100%。没有立案的,作为委员来信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全部提案均在规定期限内办复,从反馈的意见看,委员满意或基本满意达99%以上。

(二)主要特点。一是数量多,质量高。总体来看,大多数委员都能够按照县政协的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焦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认真撰写提案,提出了高质量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如吕俊亮委员提出的《关于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取暖问题的建议》、康保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几点建议》、王海河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绛县主要街道停车位管理办法的建议》、荆晨婕委员提出的《关于确保冬季集中供暖质量的建议》、徐玲丽委员、李宝山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文化与旅游深度整合的建议》、张玉竹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缓解市民出行难的建议》等提案都能够围绕绛县县委制定的“两乡五区”发展规划,全面准确找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二是选题精,重点明。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的中心议题是经济建设,在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中,就有36件提案集中反映“三农”方面的问题,同时,农业界委员们联名反映同一问题的现象也比较突出,如陈欣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品牌农业发展的建议》、樊东旭委员提出的《我县产业扶贫急需能人带动的建议》、赵学民委员提出的《提升乡镇农技人员素质的建议》、崔毅勇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县樱桃产业做大做强的建议》、杨海霞委员提出的《对金融支持绛县樱桃产业发展的建议》、梁学文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投入力度的建议》等提案都能围绕我县农业发展的突出特点,在撰写时,做到了重点明确,议题集中。三是问题准,建议实。委员们始终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实实在在地反映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民生、民意、民情等方面的问题,如:小区管理问题、县城垃圾处理问题、交通秩序问题、城市供水和食品安全等提案都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在所提的提案中,委员们都能够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没有出现指责性的纯批评性的倾向,而是充分结合我县的具体县情,针对性地提出了符合我县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

二、主要做法

一年来,县政协按照新时代政协工作要求,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不断完善提案工作机制,主动作为,深化协商、狠抓落实,努力提升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齐抓共管,切实加强提案工作领导

2019年,经县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共确定了8个重点提案。这8个重点提案分别是《关于加快农村燃煤锅炉改造的建议》《建设美丽乡村 助力乡村振兴 做好中长期规划的建议》《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遏制高额结婚费用 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的建议》《关于我县旅游景点片区化建设的建议》《关于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关于县城交通信号灯急需整改的建议》《关于县城车辆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建议》。这些高质量的重点提案,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积极办理。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丁格参加提案交办会,对提案的办理工作和落实时效提出明确要求。县委、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加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力度,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县委书记王宏伟在繁忙的工作中专门对《遏制高额结婚费用 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的提案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单位抓紧落实。县政府薛玉马县长在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召开以后,及时安排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与县政协进行对接协商,明确办理规划。县政府分管领导及时组织召开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办理人员积极参加政协提案交办会,按照分口办理,分头负责的原则组织落实,明确提出了办理时限和要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极大地加快了办理速度,提高了办理质量,有力地保证了县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尤其是县民政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在认真落实县委书记王宏伟的批示和提案交办过程中,坚持多次深入到有关乡镇和重点村组,反复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社情民意,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对策。在此基础上,县政协结合《遏制高额结婚费用 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的提案,制作了专题片,增加了宣传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年来,县政协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提案工作。县政协常委会及时将提案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调研和视察课题。继续推行提案委组织协调、各专委会积极配合、政协机关全力支持办案的机制,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与此同时,承办单位将提案办理纳入重要工作议程,为提案办理提供了有力保障,使提案办理工作总体呈现出了“党委政府重视、政协主动、部门联动、委员努力、社会满意”的良好局面。

(二)夯实基础,努力提高提案质量

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提案工作的基础环节,着力引导委员提出高质量的提案。一是引导科学选题。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编写了《提案参考提纲》,做到了让委员选题有的放矢。利用“委员活动之家”进行提案撰写提升培训,提高委员提案选题把握能力。将2019年以来提案办理情况选编打印成册,方便委员查阅、参考。将提案作为经常性工作,主动融入专题协商、调研视察等履职活动,引导委员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从而有效促进了委员拟题的准确性。二是搭建知情明政平台。坚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部分委员参加政协视察、专题调研活动,邀请委员列席政协有关会议、参与提案督查督导、担任行风监督员。开办委员理论学习和履职能力提升培训会,着力帮助委员拓宽视野、提升思想理论水平,准确把握大政方针,了解全县工作大局,让委员在掌握政情、了解民意的基础上提出提案。三是严格立案审查。坚持提案“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及时和委员沟通,督促委员修改、补充完善后,再予以立案,对难以成案的,以委员来信的形式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了提案整体质量。

(三)多措并举,推动提案办理落实

一是领导牵头督查督导。坚持重点提案呈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阅批,县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对重点督办提案“大户”的办理情况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二是组织专门力量联合督办。提案委联合各专委会,邀请部分委员成立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形式,对所有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三是广泛开展“面对面”协商。提案委组织相关提案人,积极参加承办单位开展的“面对面”协商活动,促进提案办理从“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

(四)务实创新,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努力在创新方式、提升服务上下功夫。一是严格规范,明确程序。为克服提案工作随意性,增强提案办理的实效,县政协提案委专门印发了《提案办理工作须知》,明确了提案办理责任、办理程序、办理质量和办理期限,印发《征询意见表》,全面征询提案办复的评价意见。二是加强沟通,增进共识。充分发挥政协提案委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确保提案质量,加强“提”“办”双方协商,推进协商办案,加强办复后征求意见,不断提高了满意度。三是创新机制,强化激励。紧密结合提案工作实际,按照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的条件和程序,评选出优秀提案和承办先进单位在大会上进行表彰,让委员们学有榜样、赶有劲头。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提案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委员知情明政和调查研究不够精细深入,提案质量不优;参与提案的组织不够广泛,界别、团体提案较少;极少数承办单位与提案者沟通不畅,办复不够规范;提案工作的运行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三、2020年提案工作安排

2020年,提案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和县政协常委会工作安排,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强基固本,力争在提高提案质量上再上新台阶

提案质量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关键。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小而准、专而深、办而实”的要求,切实发挥提案在政协履职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民生改善。一要进一步加强委员学习。组织委员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加强委员履职能力培训力度,并将委员学习情况纳入委员履职考核。二要拓展知情明政渠道。组织更多的委员参加视察、调研活动,邀请更多委员列席政协常委会、政情通报会、专题协商会,让委员更多更好地知情明政,把握重点。三要严把立案审查关,严格执行立案审查标准,确保提案的合理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四要面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政协委员坚决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彰显政协力量,体现委员担当,立足本职岗位,发挥专业优势,坚持双向发力,无私奉献爱心,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学、经济复苏等热点问题,积极撰写高水平的提案,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积极贡献。

(二)注重服务,努力在提高办理实效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进一步强化办前指导。认真组织提案交办会,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工作须知》,提出要求,明确程序,加强指导。二是进一步强化互动协商。积极搭建提、督、主办、协办、多方协商沟通平台,增强办理合力,提升办理层次。三是进一步强化办案督查力度。坚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阅批重点提案,落实县委常委会组成人员领衔督办重点提案,“一府两院”负责同志领办重点提案制度,推动重点提案高效办理;坚持县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制度,及时解决提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联合督办、各专委会对口督办等制度。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提案办理情况,及时了解委员和群众思想动态,对满意度不高的提案督促办理单位重新办理,更好地促进提案办理落地见效。

(三)丰富形式,切实在提案工作机制上完善新举措

积极探索新时代提案工作新特点、新规律,不断完善提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提案届中、届末清理机制。届中认真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活动,对拟办提案和积案进行跟踪督办;届末对一届以来未办理落实的提案进行梳理,对具体可行的提案,逐一了解情况,分析成因,提出督办意见。二是进一步完善提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提案选题、征集、提交、交办、办复等网络化管理,实行提案内容和提案办理结果“双公开”制度,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发挥界别召集人作用。鼓励支持界别召集人每年组织界别委员开展1—2次活动,提出相应界别提案。四是鼓励支持政协常委领衔课题,协商组建课题小组,开展专题协商调研,提出高质量的集体提案。五是充分利用委员工作室或“政协委员之家”,让委员更多地增进交流,互通信息,撰写出更好的、更接地气、顺民意的高质量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