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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绛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4月24日 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绛县人民法院院长张高峰所作的《绛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2020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在中共绛县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为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实现我县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