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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自立来我县调研指导工作

本报讯 6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杜自立带领调研组一行到我县调研指导乡镇代表联络站(点)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晓、副主任李晓燕陪同调研,副主任樊彦龙、李彩霞参加了立法调研座谈会。

杜自立一行先后深入到古绛镇、陈村、大交镇就人大代表联络站(点)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通过现场查看、听取介绍和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点)建设和运行情况。检查调研过程中,杜自立还与部分市、县人大代表见面,仔细询问了代表联络站点运行及代表接待群众等情况。

杜自立在调研中对我县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运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建设进步拉近了代表与群众的距离,激发了代表履职的热情。各乡镇人大要切实制定接待、学习和活动计划,落实代表接待工作安排,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桥梁纽带作用,把联络站建成为民服务的工作站,让联络站成为代表履职尽责的平台,成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组织场所,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随后召开的《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颖介绍了《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修改情况。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董宏运在发言中说,市人大起草的《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是我市立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件大事,《条例(草案)》覆盖面广,操作性和时代感强,对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公共场所秩序、交通安全秩序、社会和谐、文明旅游、网络文明、医疗秩序等七个大方面提出了文明行为规范,覆盖了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十分及时也很有必要。

与会的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修改情况依次发言,提出意见建议。

杜自立在讲话中指出,大家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围绕更进一步完善法律文本,做进一步深入的调查研究,深入一线,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当好调研员、信息员。要深刻理解法律条文,做好宣传工作,用好媒体的宣传效果,当好第一宣传员和法律实施的监督员,形成一股合力,把法律变成全体市民的行为规范,让法律成为一种破除陈规缛节,移风易俗,形成文明新风的有力武器,助力全市精神文明创建。

孙晓主持会议并指出,《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制定,不仅是与时俱进推进文明城市法治化、常态化建设的客观要求,更是创新社会治理、建设魅力运城重要的法治保障,希望这次调研,能够促成《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早日出台。通过文明行为立法,大力推动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推动市民文明生活方式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