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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对依法扣留机动车、电动车申领的公告

近年来,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扣留的交通违法机动车、交通肇事机动车和电动车因长期无人认领,部分机动车存在严重的毁损隐患,为有效进行财产保护,及时对(2017年元月至2019年6月30日)所扣车辆依法予以处理,现公告如下:

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7月13日

依法扣留小型轿车登记表

交通肇事摩托车登记表

交通肇事小型轿车登记表

交通肇事货车登记表

交通肇事电动车登记表

交通肇事三轮车登记表

另:有部分车辆识别码不清晰,请车主来我队辨认。

自公告之日起,车主或车辆驾驶人7日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理申领手续,逾期未申领的,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该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