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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三零”创建 建设平安绛县
我县公安一天内抓获5名吸毒人员

本报讯 自6月22日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涉毒违法犯罪的“大抓捕、大清查、大收戒、大宣传”专项行动以来,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巩建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协作配合、全警联动,迅速掀起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行动高潮。截止目前,全局共抓获吸毒人员31名。7月15日,各基层派出所以“不松懈、不停步”的工作劲头,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在一天内成功抓获5名吸毒人员。

7月15日11时10分,郝庄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线索,郝庄乡南庄村村民董某某(男,53岁)有吸毒嫌疑,民警立即到董某某家,将其传唤至绛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进行现场尿液检测,检测结果为咖啡因呈阳性。

11时35分,南樊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史村村民王某某(男,54岁)有吸食毒品的嫌疑。经进一步调查,王某某于7月14日5时,7月15日5时在家中两次吸食毒品咖啡因,南樊派出所民警将其传唤至绛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进行现场尿液检测,检测结果为咖啡因呈阳性,并收缴毒品咖啡因0.8克。

15时许,陈村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新建的绛中学校工地有人吸食毒品。接报后,陈村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当场将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人杨某(男,27岁)抓获,将其传唤至绛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进行现场尿液检测,检测结果为咖啡因呈阳性。

19时许,安峪派出所民警接群众匿名举报称,爱里村村民张某某(男,57岁)有吸毒嫌疑,安峪派出所民警将张某某传唤至绛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进行现场尿液检测,检测结果为咖啡因呈阳性。

22时许,横水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横水镇爱里村村民范某某(男,50岁)有吸毒嫌疑,横水派出所民警立即行动,将其传唤至绛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进行现场尿液检测,检测结果为咖啡因呈阳性。

以上5人对其吸食毒品咖啡因的事实均供认不讳。目前,绛县公安局依法对该5名吸毒人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

毒品带给人类的只会是毁灭。它摧毁的不但是人的肉体,也是人的意志。在此呼吁大家积极宣传毒品的危害,自觉地与吸毒、贩毒等不法行为作斗争,珍爱生命,终身远离毒品,拒绝毒品。

任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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