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上一版     本期共8版(1-2-3-4-5-6-7-8)
医保政策问答

问2:小王在一个私营企业工作。老板说,每月多发给你一点儿工资用来看病,就不给你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了。这样可以吗?

答2:不可以。首先,用人单位有为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的法定义务。根据《社会保险法》,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给员工缴纳医保是违法的。其次,如果不缴纳医保,就会无法享受医保的保障,如果小王生了重病,无法享受医保待遇,他个人的损失绝不是老板多发的一点工资能弥补的。所以,绝对不应同意老板不缴纳医保的想法。

问3:张师傅在某企业连续工作20年,是公司的老员工了。张师傅跟企业领导讲,我都干了这么多年了,退休前的10几年我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了,公司缴费就行了。这样缴费行吗?

答3:不行。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基本医保有关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按属地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用人单位为职工参保缴费的同时,个人也有缴费的义务。

绛县医疗保障局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