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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调研《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

本报讯 11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晓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到县人民法院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绛县人民法院,详细查看了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等部门,询问了各类案件的审判流程、群众来访、人员配置等情况。

在召开的座谈会上,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高峰汇报了关于《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参会的委员、人大代表就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有关工作情况纷纷发言,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孙晓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进一步强化对新《民诉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要充分宣传新《民事诉讼法》的意义和内容,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增强维权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政法干警要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审判工作健康协调发展。二要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要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和诉讼流程公开,让实现正义的过程看得见,不断推进建设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三要进一步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社会提供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切实提升法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推进诉讼服务资源力量下沉,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要实现工作布局从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向一站式解纷转变,强化多元解纷实体化运行功能,实现大量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快速解决。四要进一步打造过硬队伍,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加强管理接受监督,严格绩效考评,落实主审法官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加强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扫除司法腐败现象,树立清正、清廉、清明的司法良好形象。切实优化程序,严格规范立案、鉴定、审判、执行程序和行为,充分体现民事诉讼法的法律本意,提高案件质效。加强审判指导,开展调查研究,强化类案分析,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司法效果,为“十三五”收好官和“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