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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绛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4月15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社峰所作的《绛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和2021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在中共绛县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履职能力,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速度跨越、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