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问答
问30:王阿姨已经办理了北京的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北京的门诊看病的费用能否直接结算?
答30: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已经在全国普遍开展,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尚未在全国开展。目前国家在积极探索推进此项工作。长三角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已经于2018 年9 月启动了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京津冀地区和西南地区分别于2019 年6 月和12月启动了相关试点工作。
问31:王阿姨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备案时,需要指定到北京具体的某几家医院就医吗?
答31:参保人备案时不需要指定具体的医院,只需要指定就医的地市,就可以在该地所有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此外,对于要去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和西藏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只需要直接备案到这些省份。王阿姨这种情况,只需要备案到北京市,则她在北京市所有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都可以直接结算。全国各地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名单可以在国家医保局网站查询(www.nhs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