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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

申请人对绛县金绛阳光花园19号楼1单元302室,21号楼2单元401室共计两套房屋申请不动产登记。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国土资发〔2017〕42号)、山西五厅局(晋建房〔2015〕215号)和绛县人民政府(绛政办发〔2020〕63号)文件精神,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绛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15581996109

公告单位:绛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