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这是步入新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出的最新部署。因此,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城乡发展是融合发展、共享成果的共生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调整工农城乡关系、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取得显著进展。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必须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更大实效,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只有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才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根本目的是让城乡发展成为交错相融、和谐共生的共同体。在新发展阶段推动城乡融合,就要着力破解城乡要素配置不合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充足、乡村经济发展模式单一、农民收入增长态势不稳固等问题。走好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必须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体制机制。要推动城乡产业多元融合,发展数字农业和创新技术,加快乡村经济转型。要改善城乡劳动力配置,拓宽高质量就业渠道,以人才资源激发乡村活力。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十四五”时期的重头戏。当前,城镇化领域还有一些短板需要补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完善提升。我们必须发扬优势,补齐短板,更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我省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等,创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带动一二三产业加快发展,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要抢抓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历史机遇,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持续抓好“三个一批”活动,加大力度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互动、融通互补。
在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不仅要将城乡发展视为一个相互依存、互为促进的有机整体,还应重视城乡之间的分工差异和功能特征,要从我省各地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城乡融合发展阶段的差异性。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只有在发展中时时从农民角度出发、处处为百姓着想,稳妥把握、分类施策、梯次推进、久久为功,才能做到一体发展、全面进步,最终把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成果落实到提高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让乡村的明天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