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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消防深入辖区高层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本报讯 为深刻吸取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防范工作,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近日,绛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人员深入各高层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在各住宅小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联合物业人员对电动车集中停放棚及集中充电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查看了集中停放棚及充电场所电气线路的固定设置、穿管保护等措施,查看了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检查人员还深入住宅小区的门厅、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现场责令立即整改。随后,工作人员将个别住户从室内向楼底甩出的加长插板给电动车“飞线充电”的,现场进行了拆除,向住户讲解了“飞线充电”的危害,提醒住户要按规定在集中充电桩处充电。同时,联合物业人员在小区楼宇醒目位置张贴了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户的宣传海报,要求建筑产权单位及物业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电动车停放、充电的管理责任,要按照法定职责,加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管理,对于违法违规在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处和其他与住宅部分没有防火分隔的区域内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且拒不改正的,消防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消防部门在此提醒:

广大居民应当选购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选购电动自行车配件(充电器、电池等)时应选择型号匹配且已获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产品;定期更换老化电池,不得违规改装电动车及其配件;为电动车充电的线路、插座应由取得资格的电工安装并固定敷设,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不得长时间充电;充电时应在室外进行并远离可燃物;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不得违规停放和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