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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绛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社峰所作的《绛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绛县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