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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对《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本报讯 2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就《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述江、卫文静,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崔滨参加。

检查前,全体人员参加了《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培训学习。

检查组先后到绛县汽车站武装巡逻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服务大厅、县公安局巡警大队,通过实地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就我县辅警队伍建设、招录聘用、辅警队伍监督管理、薪酬待遇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

座谈会上,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崔滨汇报了我县关于《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马荣汇报了我县关于《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落实情况;县委编办和县财政局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汇报了《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贯彻落实情况;部分优秀警务辅助人员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检查组成员也分别发言,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卫文静对我县《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施的经验做法及相关制度建设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对《条例》贯彻落实中需要细化完善的地方及时进行细化完善,不断提高《条例》落实效果。

王述江指出,辅警队伍在协助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保障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相互沟通,相互协调。切实把《条例》执行好、贯彻好,让辅警队伍更加稳定、更具活力。他强调,要加强培训,提高辅警素质,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要规范管理,完善管理措施和工作制度,不断提升辅警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要落实保障措施,实行激励机制,让辅警队伍更加稳定,为全力打造平安绛县作出更大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监察和司法委员会、部分常委会委员、县编办、县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

王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