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
申请人对绛县金绛阳光花园13号楼3单元202室、13号楼3单元502室、8号楼2单元501室共计三套房屋申请不动产登记。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国土资发〔2017〕42号)、山西五厅局(晋建房〔2015〕215号)和绛县人民政府(绛政办发〔2020〕63号)文件精神,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绛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15581996109
绛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