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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 12月22日,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晓,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述江、李彩霞、周永平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申东明,县人民法院院长冯波,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社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郭英才列席会议。会议由周永平主持。

会上,孙晓代表县人大主任会议提出了关于李晓军同志任职的议案,说明基本情况。听取了李晓军同志供职报告。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了李晓军为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孙晓向李晓军颁发了任命书,李晓军手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举起右拳庄严宣誓。

孙晓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李晓军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李晓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很快熟悉绛县,融入绛县,依法行政,履职为民,不负组织重托,不负人民期望;带领县政府一班人,凝心聚力,合力攻坚,共同推进全县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业绩,加快推进“四宜绛县”建设,奋力谱写绛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关于补选运城市第五届人大代表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运城市第五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代表的情况说明;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草案)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

会上,申东明、冯波、徐社峰作关于办理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专项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薛璐作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办、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等21家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届中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以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审议意见(草案);绛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草案);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运城市第五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李晓军同志代理绛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草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人事任免和补选运城市第五届人大代表事项;对政府组成部门届中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孙晓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筑牢责任意识,提升办理质量,充分认识审议意见的重要性和法律效力,树立“审议意见必须研究处理”的理念,切实增强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主动性、自觉性。要健全督办机制,增强监督实效,确保落实落地,人大常委会要以促进问题彻底解决、落地落实为最终目的,突出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与承办单位积极沟通协调,确保常委会意见落实办理,进一步推动“一府两院”及部门工作。

孙晓指出,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方式,让全社会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营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氛围。要适时介入事前审查,从源头上把住依法行政的关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密切沟通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要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乡镇人大之间的密切沟通联系,不断提高文件报送的及时性和审查质量。

孙晓指出,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履职测评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测评为契机,综合运用测评结果,努力推进各项工作。要以履职测评为动力,坚决克服自满自足和完成任务的思想,以“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精神状态,坚持和发扬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改进工作。

孙晓指出,有关乡镇、选区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依法依规、有条不紊进行,办公室、人事工委认真搞好统筹安排、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代表补选工作圆满完成。

李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