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1、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推进股权多元化,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支持组建大型龙头企业集团,努力打造示范农业产业化头部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省重点龙头企业,强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将经济实力强、联农带农紧、现代化水平高的农业企业及时纳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主体作用。
2、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水平。加强对农民合作社指导服务,建立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农民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评定与监测,提升农民合作社整体发展质量。
3、是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培育。严格按照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农业农村部门名录系统备案双轨并行的做法,引导符合家庭农场登记认定条件且有意愿的农业规模经营户发展成为有活力的家庭农场。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培育一批规模适度、技术先进、标准生产、效益明显、带动力强的示范家庭农场。
二、进一步发挥经营主体集聚效应
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联合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跟进,社会化服务组织广泛参与,共同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努力构建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水平高、带动农户发展能力强的国家、省、市、县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梯队,使之成为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支撑。
三、进一步创优经营主体发展环境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出台的《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在固投补助、贷款贴息、人才补助、上市奖励等方面加大了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明确指出农业龙头企业自建项目年度投资额超过2亿元的,每个项目奖补500万元;年度投资额超过5亿元的,每个项目再奖补500万元。对农业龙头企业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贷款予以贴息,每个企业年贴息额不超过60万元。对新挂牌或上市的农业龙头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额外资金奖励。对成功创建的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给予每个联合体一次性奖励50万元。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重点规范一批“有合作社牌子和办公场地、有生产经营场所、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规范的运行机制、有对成员提供生产经营服务,有规范的财务账簿”的标准化合作社。对家庭农场提供专项扶持,支持示范家庭农场规范发展,每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扶持5万元,每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扶持8万元。同时支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补贴比例不超过设施造价的30%,单个主体补贴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四、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投资兴业活力
1、强化金融支持。与相关金融机构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多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引导和协调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供应链信贷产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确保优质金融服务全覆盖。配合市农业农村局搭建运城市乡村资产数字化平台,通过推广使用“春耕”App,使农业市场经营主体获得掌上数字钱包、流转土地、打工就业、农资购买、生活水电一键通,以线上渠道解决经营主体贷款融资、品牌打造及客户资源不足问题,解决产业发展的瓶颈难题,享受数字新生活。
2、强化服务支撑。推动“三队包联”服务常态化,组建专家团队、项目工队、营销战队,在农业技术推广、重点项目建设、供应链体系打造等方面提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主动服务为抓手,在帮助经营主体办实事、解难题过程中持续推动转方式、转定位、转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五、进一步扩大经营主体发展市场
1、提高创新发展能力。支持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相互协同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打造“政产学研用”优势资源集聚融合的平台载体,为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鼓励和引导创新型经营主体应用数字技术,整合产业链上中下游的信息资源,加强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全链条的数字化改造,应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强产品溯源体系建设。
2、强化人才培养机制。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机构的科研人员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科技创业,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激励机制。支持经营主体与涉农高校和职业院校合作共建实践实训基地、耕读教育基地,开展合作协同育人。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龙头企业经理人培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养力度。通过专题培训、实践锻炼、学习交流等方式,完善经营主体带头人培养机制,大力弘扬农业企业家精神。
3、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应用减排减损技术和节能装备,参与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沼气工程、生态循环农业等重点项目,打造一批零碳示范样板。
4、强化典型带动。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带动脱贫地区发展等方面的成功做法,总结挖掘先进经验和典型模式。利用线上渠道和新媒体资源,创新宣传推介手段,开展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形成全社会关注乡村产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