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道路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进一步加强辖区三轮车管理,提高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4月11日,绛县公安全警动员,以交警为主,刑警、治安、巡特警、内部科室、派出所民辅警积极参与配合,在辖区重点路口路段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查纠劝导和三轮车违法载人查处,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目前,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已成为广大群众必不可少的日常交通工具,由此带来的三轮车违法载人、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违法非常常见,而三轮车违法载人是一种非常危险又违法的行为,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在发生事故后一般都会形成颅脑损伤,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很多群众抱有侥幸心理,总认为交通事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殊不知这是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因此,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因三轮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头盔引发的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县公安局党委的安排下,我们开展了各警种全警参与三轮违法载人整治和教育劝导电动自行车、摩托佩戴安全头盔行动。最后,请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党员要起到带头作用,用自己实际动影响身边人,也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骑乘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时不违法载人、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安全文明出行。(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王晓明说)
行动中,县公安局科学调整警力部署,提升治理频次,采取高峰定点、平峰巡逻的模式,在重要路口、路段设立查纠点,加强对电动车、摩托车和三轮车的整治力度,向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骑乘人员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一盔一带”相关知识,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让大家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做到安全守法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