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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多举措强化民生保障提升公共服务

“持续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投入,逐年提高保障标准,3年来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169.9 亿元,全省城市和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 652元和 539 元……”10 月 22日,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五场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

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出台《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在认定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做好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和救助帮扶。

推进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持续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投入,逐年提高保障标准,3年来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169.9 亿元,全省城市和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 652元和 539 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10750 元和9798 元。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 97.7 万人。

逐年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机构集中养育的达到每人每月 1975 元,社会散居养育的达到每人每月 1320 元。

不断夯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主任队伍等基层基础,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强化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权益保障,着力提升关爱服务质量。

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惠及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73.84万人。

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

省政府连续五年将养老服务列入民生实事,今年新建 50 个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改造100 个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档升级 300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施4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全省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高;高龄津贴实现普惠性发放,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实现全覆盖。

推动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体系,做好老龄工作宣传,营造孝亲敬老社会氛围。

建立地名保护名录,开展地名文化遗产和红色地名认定工作,通过举办地名宣讲大会、制作地名文化宣传片、组织地名文化进校园活动等形式,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地名文化,讲好山西地名故事。

完善省市县三级国家地名信息库,规范地名备案公告程序,深入开展“乡村著名行动”,推动地名信息资源共享应用,全面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

加快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规范运营管理。

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

慈善力量充分发挥作用

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持续为企业减负,创优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全省各类社会组织达到 19693 家。

开展“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走进山西”系列对接活动,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出台《山西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完善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山西慈善奖,表彰先进典型,展示慈善成果。

引导各类慈善组织、企业和个人积极有序参与抢险救灾、脱贫攻坚、助医助学等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