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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贯彻实施《山西平安建设条例》执法检查

本报讯 11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述江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建林参加活动。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县实验三小、县人民医院、古绛镇派出所、市场监管局、新庄矛调中心、县公安局反诈中心等地详细了解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贯彻实施《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工作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山西平安建设条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与会委员和代表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王述江指出,平安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基石。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紧扣平安建设条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平安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严格对照《条例》要求,查漏补缺,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张建林表示,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为全县平安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刘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