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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警走进亡人事故村开展交通安全精准宣传

本报讯 1月22日,在西灌底村口处发生一起老年人交通事故,事故中老年人受伤抢救无效死亡。为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月19日,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宣传民警走进辖区陈村镇东荆下村(亡人事故村),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精准宣传活动,敲响交通安全“警钟”,警示教育广大群众要养成遵守交规良好习惯,携手文明交通,共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宣传民警走街串户“唠家常,讲安全”,通过发放宣传海报、本次亡人事故宣传彩页等方式,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劝导群众不闯红灯、不超速、不逆行、三轮车不违法载人、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戴好头盔、驾乘机动车系好安全带、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过路口、村口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并叮嘱家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宣传民警在东荆下小学组织村干部、学生家长,通过宣讲《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课件、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海报、本次亡人事故宣传彩页、关注绛县交警公众号等方式,讲解农村常见的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酒醉驾、三轮车违法载人、驾乘私家车不系安全带、超速、闯红灯、逆行、疲劳驾驶等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及产生的严重后果和危害,宣讲出行如何规避危险,加强自身防范等交通安全知识,要求群众做到步行时,行人应靠路边行走,不在道路中间行走,步行过程中,要集中注意力,不做“低头族”,骑行时,骑乘人员均要佩戴安全头盔,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沿道路右侧行驶,过路口、转弯时,“一停、二看、三通过”,驾乘私家车时,全员系安全带,途经村口、路口时减速慢行、礼让行人,拒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确保自身出行安全,携手共创道路交通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