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今天的听证会就和外面的这场大雨一样及时,检察官的一席话解开了我们心中的疙瘩,大家心服口服,真的是一堂生动的现场法治课”。近日,绛县人民检察院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听证会搬到了当地的村委会,以“身边人身边案”为切入点,以检察力量助力乡村和谐稳定。
【案情回顾】宅基地纠纷引发冲突
这起案件的当事人均是老年女性。65岁的嫌疑人王某与76岁的被害人李某,因宅基地的越界问题多次发生言语争执。4月8日,矛盾激化升级为肢体冲突,王某使用洋镐把击打李某,致李某髋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检察履职
基层走访
案件办理期间,检察官深入基层走访,听到不少村民议论:“李某也有不对,不能全让王某赔”“李某先骂人的,王某却要判刑,想不通”。面对村民的不理解,检察官明白,不仅要解决案件本身,更要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于是,一场精心筹备的上门听证会在王某所在的村委举行。
听证解惑 村委会会议室里,除了检察人员和三名听证员外,还坐着民调委、公安、司法、村民代表——一场“接地气”的听证会正式拉开帷幕。听证会上,围绕案件定性、赔偿责任与数额,各方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检察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了该案办理中折射的天理国法人情,先缓解现场紧张气氛,再循循善诱讲清“法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民调委从民事赔偿角度,分析了医药费、交通费、可能的伤残费等费用。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村民代表逐渐理解,频频点头、鼓掌认可。
赢得认可与未来展望 经过听证,村民代表对赔偿等问题有了清晰认识,到场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处理意见。
村民代表称赞:“检察官把道理讲明白了,把我们想不通的事情解释清楚了,王某该为自己行为负责赔偿,李某主张的数额也合理”。
现场一位教育工作者更是赋诗一首:
多年积怨起纷争,恶语相加两败伤。
检察温情纾困局,村委携手劝和忙。
推心置腹冰消融,谅解书成笑靥扬。
邻里相逢泯恩仇,春风化雨润一方。
下一步,绛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探索集矛盾化解、关系修复、法治宣传为一体的检察新模式,让法治阳光温暖乡村大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