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晓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述江、李彩霞、卫文静、周永平出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7月7日—8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讨论了县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书面);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的报告;社区建设运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社区建设运营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山西省旅游条例》《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山西省旅游条例》《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强调,《民事诉讼法》是规范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对于保证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法律、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宣传力度,提高全县干部群众对《民事诉讼法》的知晓率,增强法治观念,提高用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要不断锤炼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理论素质和审判实务能力,有力促进公正司法。要把执行工作作为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的最终落脚点,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指出,社区建设运营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把社区建设运营工作融入全县基层治理的大格局中来,进一步厘清社区建设运营工作的重点和着力点,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确保运转有序、服务高效。要深入基层一线,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认识,引导居民参与社区治理,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要积极探索社区治理新模式,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真正把社区建设运营工作做到位,为广大群众营造和谐幸福的社区环境。
会议强调,要加大《旅游法》“一法两条例”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加强对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普法培训,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引导广大旅游者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要加强对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与推介,进一步挖掘我县的人文资源,以游客需求为导向,加大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力度,打造特色旅游名片,不断提升我县旅游产业的质量和吸引力。要树立大旅游的发展理念,切实完善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旅游发展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