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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须把好“四关”
◇ 田承耀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山西省第十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确定为2026年第一季度。村党支部、林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农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乎产业发展、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为此,必须把好审计关、用人关、程序关、交接关。

一、把好审计关。集体财务自治至终是村民关心的热点,若暗箱操作极易引发舆情;集体资产资源是村民关注的焦点。启动换届选举工作之前,乡农经站作为上一级业务主管,应督催村委会公布集体收入与支出,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及交承包款的去向、工程的造价及开支,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还干部一个清白、群众一个明白。

二、把好用人关。实践充分证明:选好一人,受益全村;选好一届,造福一方。上一届村级组织换届,许多地方没置了年龄、学历条件,年轻党员书记兼主任兼,实现了“一肩挑”。诚然,年轻人容易学习掌握新技术、新理念,在现代农业、农村电商、农文旅融合新业态上可以更快地融入角色发挥作用。在乡村治理方面,年轻人会更多地运用数字技术和新兴社交平台,提高基层管理效能,其充沛的精力也有助于更好地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在基层治理实际中,年轻人尽管有生力军的优势,但未必都掌握新技能、具备新素质,虽然说老干部年龄大,但经验丰富,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在本届换届选举工作班子成员搭配中,要老、中、青三结合,搞好传、帮、带,通过优化队伍结构,实现村干部整体能力提升,推动村庄与时代更好接轨。

三、把好程序关。各地换届选举工作采用先支部后村委的办法,先由党员、村民代表共同以票决形式推选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会委员,也称“两推一选”,然后报乡、县组织、纪检、公安等部门联审,并公示候选人预备人选,最后由党员正式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2025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该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可以由村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又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根据时间节点环环相扣,在选举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公布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名单,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正式投票。

四、把好交接关。在换届选举过程中,有的村干部连选连任,而有的村干部难免落选,情绪低落,与新当选的村干部产生隔阂,拒不交出支部、村委印章,不交出集体承包合同,不交出基础设施钥匙,发难刁难,造成新老班子工作不衔接。乡人民政府要在选举工作结束后,监督印章、村务档案等事项的交接,保障村级组织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