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小小的头盔和安全带,是驾乘车辆时保护生命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后一道防线。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机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争做遵守交规、文明出行的倡导者、推动者、践行者,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向全县机关单位公职人员及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致全县机关单位公职人员:以身作则,争当文明安全“先锋队”
公职人员不仅是国家政策的执行者,更是社会文明风尚的引领者。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您的行为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我们倡议:
1、单位带头,强化责任。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作为单位安全生产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内部培训、宣传栏、工作群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普及出行安全知识,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认清安全出行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自觉把遵规守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干部垂范,以身作则。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规范使用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通过自身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家人、同事、朋友等身边人共同践行文明出行理念,让“一盔一带”成为社会风尚,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处处守秩序的良好氛围。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单位工作群、公众号等平台,常态化推送事故警示案例、安全出行常识、交管工作动态;在单位出入口、电梯间、食堂等公共区域,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张贴主题海报,营造"人人讲安全"的浓厚氛围。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推动“一盔一带”理念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4、健全机制,筑牢防线。各单位应逐步完善干部职工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对公务用车驾驶员和通勤车辆的安全管理,重点针对职工安全头盔佩戴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及时劝导纠正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等不文明行为,必要时联动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联合宣教,以常态化管控筑牢出行安全防线。
二、致广大居民朋友们:从我做起,共筑道路交通“安全墙”
每一位居民都是交通的参与者,既要做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也要积极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一盔一带”安全出行中来,文明交通需要全民共建共享。我们倡议:
1、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请“戴”上平安。牢记头盔是骑乘出行的“保命屏障”,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头盔、规范扣牢卡扣,做到“无盔不出行、出行必戴盔”,拒绝侥幸心理,远离出行风险。
2、驾驶汽车时,请“系”住安全。安全带就是生命带。驾乘机动车出行时,请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按需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守护孩子出行平安。
3、日常出行时,请“守”住文明。在做到“一盔一带”的同时,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行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骑行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并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要坚决杜绝酒驾醉驾、逆向行驶、闯红灯、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在道路上行驶需靠右侧通行。摒弃交通陋习,主动礼让通行,自觉规避出行隐患,用文明出行守护万家幸福。
细节关乎生命,安全重于一切!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为了我们城市道路安全畅通,让我们共同携手,戴牢安全头盔,系牢安全带,告别交通陋习,从“头”做起,“带”上安全,让“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成为城市文明新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