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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禁止路面碾 打 晒行为的通告

为确保我县夏收期间公路安全通畅,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含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及村道)上打场晒粮、晾晒物品、堆放杂物、碾压秸秆或设置障碍物等妨碍公共交通、污染公路的行为。

二、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到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等阻碍交通的行为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自觉遵守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保障道路畅通,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

三、经劝阻未清理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清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处5000元以下罚款。

四、对因在公路上打场晒粮造成交通事故,导致车辆、物品、路桥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依法由当事人赔偿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不听劝阻妨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规,共同维护公路安全畅通。

特此通告

绛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