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运行机制,助力责任有效落实
付明辉:乡镇(街道)最贴近群众,也最熟悉情况。在平时服务群众中,乡镇(街道)要根据群众诉求,深入细致开展服务。但受部门职能划分、条线协作不畅等因素影响,乡镇(街道)发现问题后,协调处置往往存在一定难度。例如群众反映较多的“群租房安全和噪音扰民”问题,投诉事项涉及住建、消防、城管、公安、社区及物业等多个主体,基层逐一对接协调,效率很低。
《具体措施》明确,要按照履职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运行机制,调整优化“12345”等政务服务平台诉求派单目录,推动清单数字化管理和履职事项网上运行。有“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作支撑,基层可以第一时间和责任部门对接联系,谁的职责谁接办,推动问题高效解决。“12345”等政务服务平台也可以对照清单进行调整优化,依照清单进行诉求事项分派,以此打通条块壁垒,让专业力量及时响应基层诉求,实现乡镇(街道)一“吹哨”,相关部门就及时跟进,群众投诉的问题很快得到解决。
当然,履职事项清单的落地见效,一方面靠有效机制作支撑,另一方面也离不开有力的监督作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推动履职事项清单落实、纠治“四风”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把监督“探头”对准履职事项清单执行全过程,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及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真正让清单成为乡镇(街道)干部的“减压阀”、提升治理效能的“助推器”。
陶韬:此次《具体措施》在进一步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现有机制的基础上,充实动态调整、精准保障和长效监督等工作机制,为基层依规履职、减负松绑,推动清单落地见效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明确动态调整机制。《具体措施》规定要建立健全履职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严格规范调整流程,要求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组织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研究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实施,确保清单内容贴合基层治理实际、贴合群众民生需求,让基层履职更加精准、务实、高效。
落实精准保障机制。《具体措施》要求落实履职事项经费支持政策,实践中要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视情调整资金额度,做到财政保障与履职需求相匹配。同时,对接履职事项清单做好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等项目安排,通过履职事项清单引导项目方向,以项目支撑履职事项清单落实,实现项目安排与乡镇(街道)需求精准对接。
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具体措施》明确,各地要将履职事项清单执行情况作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巡视巡察等重要内容。畅通机构编制部门“12310”举报电话,对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以常态化监督推动履职事项清单落地落细、常态长效。
减负与赋能并重,松绑与尽责统一
吴述林:贯彻落实好《具体措施》,核心是坚持减负与赋能并重、松绑与尽责统一,以落实履职事项清单为抓手,推动各级各部门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扛牢主体责任,当好“指挥部”。地方各级党委是保障清单落实的责任主体,要强化统筹领导,确保执行到位。严格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清单之外无事项”原则,严禁以“属地管理”为名随意向基层转嫁责任、摊派任务。健全配套保障机制,推动与清单事项相匹配的人员、资金、技术等资源要素向基层下沉,为基层依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纠治层层加码、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鲜明导向。
转变工作作风,当好“实干家”。基层干部要主动适应权责调整带来的新变化,把减负释放的效能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动力,坚持减负不减责、松绑不松劲。对照履职事项清单补齐能力短板,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从“被动接活”转向“主动干事”,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推动惠民政策落地有声、民生实事落地见效,以可感可及的实际成效赢得群众口碑。
严格监督执纪,当好“护航员”。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把推动清单落实作为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抓手,纳入监督重点抓实抓细。市级纪委监委强化统筹协调、整体谋划,推动清单制度执行监督具体化;县级纪委监委持续深化“室组地”联动,常态化开展实地检查,精准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乡镇纪委整合力量、靠前监督。重点纠治摊派任务、转嫁责任、虚假落实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以纪律刚性约束为基层减负赋能。
陶韬:《具体措施》的出台,是持续深化为基层减负、破解“小马拉大车”治理困境的重要制度举措。地方党委要不折不扣抓好贯彻执行,以铁的规矩、严的约束推动履职事项清单落地生根、发挥实效。
要做好教育培训。各地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具体措施》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学习,精准吃透清单管理、权责对等的核心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减负赋能、实干履职上来。
要严格按单履职。各地要立足清单要求,搭建人岗相适、权责明晰的履职工作体系,科学统筹人员编制资源,精准选配适岗人员,细化量化履职考核指标,压实乡镇(街道)责任,确保民生保障、安全维稳、底线守护等重点工作落地落细。针对多部门协同、协调难度大、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要制定标准化操作指南,健全协同履职机制,明确各层级、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标准,打通协同履职堵点。对于上级收回调整的权责事项,承接部门要第一时间研究细化落实方案,按程序审定后落地执行,坚决杜绝责任悬空。针对收回事项涉及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职能,要及时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同步对外公示办事流程、服务指南,切实保障群众办事便捷高效。
要强化监督约束。各地要将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紧盯县直部门、乡镇“关键少数”和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嵌入式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重点查纠向基层变相加码、责任悬空、协同不力、履职懈怠等突出问题,对违规转嫁任务、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造成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速查严惩,对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切实维护清单权威性和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