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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医院等级开展医疗活动,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分级诊疗七问

1、什么是分级诊疗

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划分,由不同级别和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种类疾病的治疗。即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医院分三个等级: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二级医疗机构(县级医院);三级医疗机构(市级及以上医院)。

2、为什么要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是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

3、分级诊疗的目的

建议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是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引导广大患者合理就医,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措施,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4、分级诊疗的好处

通过分级诊疗服务,一是对于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诊治,医疗服务价格更低、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可极大地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二是对于疑难病、复杂病通过省、市级医院与县级医院联动的预约挂号、预约床位及绿色转诊通道,可明显缩短在大医院住院候床时间,节约患者时间和费用。分级诊疗方便低廉,小病村里看,常见病到乡镇卫生院,大病不出县,疑难危重病再转院。

5、分级诊疗的转诊流程

(1)下级医院转往上级医院:常见病、多发病鼓励在基层就医,危急重症可逐级或越级转诊。当患者在基层就医病情发生变化,需向上级医院转诊时,结合自主选择和就近的原则,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首先转诊到县级医院,县级医院对于无法诊治的患者则转往县级以上医院,若病情趋于稳定,鼓励患者转回乡镇卫生院。

(2)上级医院转往下级医院:在省、市级医院治疗的患者,若病情趋于稳定应转回县级医院继续治疗,县级医院治疗好转的患者应转回乡镇卫生院继续治疗。

6、特殊情况住院审批程序。

如果是在外务工、居住、上学的参保(医保、新农合)人员或在出差、旅游、探亲等途中等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凭医生开具的诊断建议书、住院通知书以及就诊医院的级别证明,在30个工作日内到我县医保或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报销标准按参保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7、新农合报销政策

患者应首先在基层医院诊治,并遵循逐级转诊原则,每次转诊时应完善相关手续,属于下级医疗机构诊疗病种,但患者自行要求转外治疗或不履行转诊手续越级诊疗的(急诊、抢救除外),其医保支付比例在原有基础上下降10%。上转患者实行累计起付线政策,下转患者不再重复计算起付线。越是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起付线越低,报销比例越高,自付费用越少,住院越方便;越在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起付线越高,自付费用越高,住院越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