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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摘要)
(2016年8月27日在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苏士杰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推动科学发展的力量进一步凝聚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以及省、市人大工作会议作出的重大安排部署,常委会积极适应新形势,主动把握新机遇,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积极主动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先后作出决议、决定26项,有力推动了全县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常委会始终把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全力促进“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2011年以来,连续五年持续加强对经济运行的分析研判,在强化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的同时,不断加大对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审查力度,相继作出了关于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决议和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决定。

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在组织开展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营造弊革风清良好环境的决定》,为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惩治和预防腐败、加快法治绛县建设进程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常委会将积极适应新常态、凝聚弘扬正能量作为自身的责任担当。2014年,组织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 “出彩十事”评选活动。经过人大代表、县四大班子领导、乡镇及县直部门、社会各界四个层面近千人次的广泛参与,通过“报、做、摆、查、评”五个阶段的综合评选、审核确定,常委会作出了关于2014年度“出彩十事”的决定,并组织筹办了隆重的颁奖典礼。这一创新性工作,极大激发了政府职能部门敢为人先、勇于担当、有所作为的责任意识,也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和大力配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积极履行监督职能,监督工作成效进一步显现

五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拓展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强化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切实加强工作监督,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五年来,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38项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了15次代表集中视察,有力的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是围绕中心,加强对社会事业发展的监督。常委会紧紧抓住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重大事项,及时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围绕“三农”问题,常委会组织委员代表对全县水利工作进行了集中视察,深入开展了农村“一村一品”产业发展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全县水利工作、农村“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农村文化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专项工作报告,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抗旱条例》执法调研,组织代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常委会持续加大对县域内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督力度,连续三年配合省、市人大深入开展了“三晋环保行”和“涑水河环境整治活动”。特别是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紧扣“五大发展”理念,将生态涵养和生态文明建设确定为常委会今后一个时期监督工作重点,2014年组织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2015年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加大了对县域内“三河源”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督力度,组织开展了县域内黑河、续鲁河和涑水河的河道整治、垃圾处理等一系列检查调研,对县域内河流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常委会先后组织代表对二里半至翼城一级路、生态公园、陈村和横水小城镇建设、县城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集中视察;针对城镇建设中热点、难点问题,主任会议先后听取了政府关于紫金山南路规划用地及开发建设情况和绛山东街、城东广场规划建设情况的专题报告,为规范城市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对加快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对预算工作和经济工作的监督。有效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常委会紧扣全面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契机,组织举办了由人大、政府及财税部门80余人参加的新《预算法》培训和系列专题讲座,为新法在我县顺利推行夯实了基础。五年来,常委会坚持“规范程序、提前介入、突出重点、动态监督”的工作原则,不断深化对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监督,坚持每年第三季度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着力推动项目建设。从2011年起,连续五年组织开展了重点工程项目视察,听取审议关于重大项目和招商引资情况的报告,就改善投资环境、搞好项目规划实施、提高招商成效提出具体建议,支持政府从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壮大经济规模等方面,积极营造条件,创优发展环境,确保各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如期完成。

积极创优经济发展环境。常委会坚持把创优经济发展环境作为促进县域经济健康稳步发展重要抓手,先后组织委员、代表深入到供电公司及基层站所对全县供电工作进行了集中视察,组织开展了针对企业发展环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状况、金融行业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等调研,全力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三是关注民生,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五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作为,在深入开展视察、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关于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中医药先进县创建工作、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专项工作报告。

(二)切实加强法律监督,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加大宪法宣传和实施,全力促进法治绛县建设。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把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为法律监督的重点,先后对12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配合省、市人大对6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调研,有效的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五年来,共接待信访群众1270余人(次),受理信访案件412件,通过向“一府两院”及各有关部门交办、转办、重点信访案件跟踪督办等方式,有效的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依法规范人事任免,干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

人事任免程序更趋完善。五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6名,有效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行,为绛县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自十五届常委会第29次会议以来,常委会任免干部工作全面实行了宪法宣誓制度,常委会行使任免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任后监督形式更加丰富。常委会在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实践中,积极探索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新机制。按照届初承诺、届中检查、届末交账的工作部署,2013年下半年,常委会组织委员、代表分组对全县政府工作部门、事业和垂直管理部门共81个单位贯彻县委决策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届中检查和工作测评。从2016年元月开始,常委会结合“双优”评选活动,深入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届末交账、兑现承诺”工作。在公开征求全县人民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听取了政府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本届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常委会结合检查情况、审议情况以及近年来部门年度考核情况等,推荐、确定了优秀人民公仆人选,常委会第32次会议依法作出决定,授予董宏运等10名同志“优秀人民公仆”荣誉称号,并在本次大会预备会上进行了表彰。这一创新性的综合监督形式,为强化国家工作人员任后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不断改进代表工作,代表履职水平进一步提高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职责。开展好代表工作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新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五年来,常委会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发,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努力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一是狠抓了代表工作制度化建设。二是积极构建代表活动平台。三是激励引导代表依法模范履职。四是加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力度。五是切实加强联系指导,规范乡镇人大工作。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圆满完成县乡换届选举工作。

五、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为不断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五年来,常委会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创建学习、务实、高效型机关为抓手,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在全面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中,常委会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理论学习不动摇,通过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形成了积极向上、团结和谐、廉洁高效的良好氛围。在创建高效型机关建设中,常委会在更新电子表决系统的同时,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制度创新,先后对常委会、主任会议事规则、机关工作量化考核、组成人员履职机制、常委会工作细则、代表“双联”活动等18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保证了常委会机关管理规范、运转高效。围绕创建务实型机关建设,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联系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120名基层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带头下乡驻村包抓,不断夯实人大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坚持和完善程序规范、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人大机关管理机制,狠抓机关效能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常委会机关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发挥,树立了干事创业、团结奋进、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今后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县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县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发展、奋力赶超、决胜小康的关键阶段。做好新一届人大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和全面实现绛县“十三五”规划蓝图,具有重要意义。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要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全县工作大局,坚持以创新发展、科学赶超、生态惠民为主线,以致力科学发展、推进法治建设为主题,以解决民生问题、保障社会和谐发展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全力推进特色农业现代化、工业新型化、新型城镇化、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全面建成政治清明、经济发达、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社会文明的美丽幸福绛县。

一、着眼大局,与时俱进,努力在促进科学发展上探寻新思路

发展是我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实现绛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的本质要求。围绕县委提出建设“两乡”、“五区”(全国樱桃之乡、绛老长寿之乡,省域特色农产品加工区、新型能源集聚区、机械制造转型区、通航产业示范区、文化旅游融合区)发展思路,人大工作要继续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县委“坚持项目为基、工业强肌、农业固本、文化融合、生态立县、推进新型城镇化、民生优先、精准扶贫”工作总体要求,坚持“抓大事、出新招、求实效”的工作方针,针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决议、决定。在审议重大事项前,常委会要组织开展好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认真倾听民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充分进行科学论证,努力使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实际,顺应民意。要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常委会决议决定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同时要认真总结人大履职的实践,逐步健全和完善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程序和督办机制,为促进绛县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关注民生,促进和谐,努力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体现新作为

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扣全县工作中心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题主线,科学安排监督议题,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紧扣县委提出的创新发展理念,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促进我县转型跨越发展上,进一步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围绕“十三五”时期着力办成的“六件大事”,以及创优发展环境、现代特色农业、环境保护和生态涵养等重点开展监督工作,全面提升我县经济发展质量。

围绕“民生优先”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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