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围绕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体制改革和“三农”发展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促进民生工程建设实施,促进民生政策贯彻落实,促进民生问题有效解决;
按照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要求和法律监督工作规划,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保证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上,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科学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注重公开征求监督议题,综合运用工作评议、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询问和质询等多种监督方式,着力在跟踪监督、任后监督、满意度测评上下功夫,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和工作透明度。
三、规范程序,依法任免,努力在干部任后监督上创建新机制
按照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原则,认真做好换届后人大常委会机关、“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的人事任免工作,继续坚持和完善干部任前“严把六关”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向宪法宣誓制度,促进被任命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要在坚持完善任免程序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国家工作人员任后监督机制,把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届初承诺、届中检查、届末兑现”和满意度测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强化服务,保障履职,努力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注入新活力
常委会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是要组织代表培训,加强代表素质能力建设。常委会要利用多种形式和各种渠道,有计划的开展代表学法、用法、履职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要加强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要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努力保障代表的知情权,落实代表的参与权。进一步完善代表“双联”活动制度,坚持代表来访接待、参加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做法,增强活动实效。要不断创新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增强代表活动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充分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要采取措施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实效。常委会要做好代表会前视察、联系选民等工作,增强议案、建议办理的针对性。坚持集中交办、重点督办、跟踪回访等制度,增强交办准确性。对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建议要组织代表进行集中视察,针对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办理工作进展迟缓的情况,要开展专项询问、质询,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促进代表建议真正得到办理和落实。四是要继续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推进代表向选民述职常态化,从而使人大代表在保证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中发挥好宣传和协助作用,在密切联系群众中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在促进转型跨越发展中发挥好参与决策和模范带头作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好监督和推动作用。五是要继续加强同乡镇人大的联系和指导,促进乡镇人大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召开乡镇人大联席会议、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县人大代表活动阵地的检查指导,加强乡镇人大干部学习培训力度,加强联系、沟通,指导乡镇人大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依法行使职权,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加强学习,改进作风,努力在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常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锻造过硬队伍,发挥表率作用,不断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持续加强组织和作风建设,保持人大机关工作的蓬勃朝气和创新活力。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牢固树立学习意识、民生意识、效能意识和创新意识,大力弘扬正气,倡导和发扬“团结协作、主动作为、清廉务实、争创一流”的优良作风,努力提升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反腐倡廉若干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常态化、长效化,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廉洁勤政的人大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