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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笼和火把的故事

灯笼是中国人喜庆的象征。每年的农历春节,正月十五元宵节前后,人们都挂起象征团圆意义的红灯笼,来营造一种吉利喜庆的氛围。火把本身是一种照明工具,后来在少数民族中有了“火把节”。灯笼和火把都有着许多神奇的传说,这里给大家讲的是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发生在中条山东北端革命根据地的真实故事。

四十年代,迴马岭根据地的党政军机关驻地比较分散,先后驻扎在十六个山庄窝铺中,条件非常艰苦。县委机关驻扎在前土窑,政府机关驻扎在后土窑,县大队二中队驻扎在中土窑。后来,县委机关转移到安王山东沟,政府机关和县大队二中队转移到北坡,公安局、司法局驻扎在后土窑,交通局在烟家沟,城工部在褚门沟后转移到范家沟,武委会、作训科、科研科在干粮沟,农会、妇救会在安王山的井沟,社会部、武工队、自卫队在安王山,文教科、民政科在石碑沟,保安营在瓦坯沟,财粮科在北坡。

为了抗日,他们不分白天黑夜,在三十多里的山谷中来回穿梭。特别是冬季,一到晚上,各沟沟岔岔的战士们、村里的干部群众,要到抗日政府北坡活动中心参加活动,听首长讲课、学军事知识、学识字、学唱歌、表演节目等。一路上,不是上坡就是下坡,不是爬山就是越沟,走的都是羊肠小道。黑夜行走全靠看前边的人影,山里路石头多,稍不小心就会被石头绊倒,晚上行路非常困难。

当时,村里的青年小伙子常到野外随部队打鬼子,中年人不是砍柴烧木炭就是做石雷、做担架,妇女们不是为军队纺花、织布、做军鞋,就是帮灶做饭、洗衣裳,儿童团的孩子们站岗放哨查路条。

有一天,迴马岭的王登荣、王登洪、赵忠奎、刘忠德等几个老年人凑在一起聊天。他们说,咱们老年人也得为抗日做些什么吧。你一言他一语聊得很热烈。王登荣说,根据地的首长和战士们夜间活动比较多,马灯很少,黑夜行走很不方便,经常摔跤,不是把手掌扎破了,就是把脚腕给扭了,咱们可以土法制做些灯笼、火把。大家一听,感到是个好主意,就分头行动。

他们用铁丝做个立体型小笼子,安上底坐,用麻纸糊个纸筒,套在笼子外边挡风,然后再做个小油灯放进笼子里,一个土制的灯笼就做成了。到了晚上,他们把纸筒往上抽起点亮灯,再用木棍一挑,就能照明夜行了。

制做火把时,他们在沟塄、地边、山坡、山沟到处寻找镰把粗的山桃木直棍,长短不一。砍下桃木棍后,就在河滩的平面石头上用斧子或铁锤砸劈成马尾型,晒干,就制成了“火把”。点着一根一米以上的火把可照明一小时左右,可以行走五六里路。

在王登荣等几个人的带动下,全村放牛放羊的老汉齐上阵,自发给抗日政府做灯笼50余个,火把4000余个。

从此,根据地的军政机关干部和战士们夜间行动,人人都有了照明灯,再也不用摸黑走路了。

抗日政府活动中心每天晚上活动结束后,有的打灯笼,有的拿火把,从会场到各个驻地的山沟里、山凹中、山岭上,到处都是灯火。首长和战士们高兴地说:“根据地的羊肠小道弯弯曲曲,灯火川流不息,好似游走的龙灯。”